第 6章 注释(7/10)

作品:《易中天中华史:女皇武则天


[7]这一过程复杂繁琐,不细说。请参看《资治通鉴》卷二百四垂拱四年八月至天授元年八月。

[8]见两《唐书》之魏玄同传,《资治通鉴》卷二百四永昌元年九月条。

[9]见《资治通鉴》卷二百三光宅元年九月条。

[10]见《资治通鉴》卷二百四垂拱四年四月条,同时参看两《唐书》郝处俊传所附郝象贤传。

[11]薛怀义事,《资治通鉴》系于垂拱元年十一月条,事因却是以薛怀义为修缮后的白马寺住持,可知其进宫应该更早。

[12]见《旧唐书·礼仪志二》。

[13]关于洛阳明堂的建设时间,《旧唐书·礼仪志二》称垂拱三年春拆迁,四年正月五日落成。《新唐书·则天皇后纪》称垂拱四年正月拆迁,十二月落成。《旧唐书·则天皇后纪》和《资治通鉴》卷二百四称垂拱四年二月拆迁,十二月落成。今从后者。

[14]见《旧唐书·礼仪志二》,《资治通鉴》卷二百四垂拱四年十二月条。

[15]见《旧唐书·则天皇后纪》。

[16]此事《新唐书·则天皇后纪》和野史《朝野佥载》均有记载,时间不一。

[17]见《旧唐书·王求礼传》,《资治通鉴》卷二百四垂拱四年十二月条。

[18]见《旧唐书·王求礼传》,《资治通鉴》卷二百七长安元年三月条。

[19]王求礼奏请阉割薛怀义时官职是补阙,官阶从七品。大足元年官职是殿中侍御史,官阶仍然是从七品。可见他虽然没有被杀,也没有升官。至于薛怀义所献为伪造的《大云经》还是注疏,请参看胡戟《武则天本传》的研究成果。

[20]见《资治通鉴》卷二百三光宅元年二月己未条。参加聚会的飞骑是天子禁卫军,驻防玄武门。

[21]以上见《资治通鉴》卷二百三垂拱二年三月条。

[22]见两《唐书》之酷吏传,《资治通鉴》卷二百三垂拱二年三月条。

[23]司马光在表述这一事实时,所举酷吏之名是周兴和来俊臣,系年则在垂拱二年三月。但据两《唐书》之酷吏传,来俊臣上书得召见在“天授中”,故此处暂不提来俊臣名字。

[24]以上见两《唐书》之酷吏传,《资治通鉴》卷二百四天授元年七月条。

[25]见两《唐书》之魏元忠传,《资治通鉴》卷二百四永昌元年八月条。

[26]一般认为,酷吏集团和恐怖政治的结束,以万岁通天二年(697)六月来俊臣被杀为标志。请参看胡戟《武则天本传》。

[27]载初元年(690)七月,唐高宗和萧淑妃的两个儿子被酷吏周兴诬陷而死;八月,可能造成威胁的李唐宗室十二人被杀。

[28]唐代官制,官阶九品并分正、从、上、下。侍御史从七品上,给事中正五品上。正七品下,正七品上;从六品下,从六品上;正六品下,正六品上;从五品下,从五品上;正五品下,正五品上,十阶。见《旧唐书·职官志一》。

[29]以上所述均见《资治通鉴》卷二百四天授元年七月至九月条,同时请参看两《唐书》之则天皇后纪。

[30]见陈子昂《大周受命颂》,《新唐书·则天皇后纪》。

[31]丘神勣,两《唐书》有传。其死期《旧唐书》称在天授二年十月,《资治通鉴》卷二百四系在该年一月。今从《资治通鉴》。

[32]周兴制造的冤案还有冯元常案、黑齿常之案、韦方质案、泽王李上金和许王李素节案等等。

[33]来俊臣的发迹时间,两《唐书》之酷吏传都含糊其词称为“天授中”,《唐会要·酷吏》记在载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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