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6章 注释(6/10)

作品:《易中天中华史:女皇武则天

册封李旦为新皇帝。

[32]徐敬业兵变日期据《新唐书·则天皇后纪》。

[33]本段故事及引文均见《旧唐书·李绩传》所附徐敬业传。该传但称“则天读之微哂”,然以当时情景及上下文,由侍臣颂读更能还原真实。骆宾王所撰檄文有不同版本,如《旧唐书》所引之“同裂山河”或作“同指山河”。用词不同,语气不同,意思也不同,本书以后者为是。“试看今日之域中”句,也有不同理解,这里不讨论。

[34]关于勤王和妖孽问题的分析,系由雷家骥《武则天传》提出。

[35]见两《唐书》李绩传所附徐敬业传,《资治通鉴》卷二百三光宅元年九月条。

[36]请参看胡戟《武则天本传》。

[37]裴炎被杀时,中书令已改名为内史。但为了方便读者理解记忆,仍用旧名。以下提到其他官职,也依此例处理。

[38]裴炎这一态度,两《唐书》之裴炎传均无记载,这里根据《资治通鉴》卷二百三光宅元年九月条,原文为“不汲汲议诛讨”。汲汲,心情迫切之貌。

[39]见两《唐书》之裴炎传,《资治通鉴》卷二百三光宅元年九月条。以下无另注者均据此。

[40]这句话《旧唐书》无记载,仅见于《新唐书》和《资治通鉴》。据野史,骆宾王为了策反裴炎,曾编造民谣“一片火,两片火,绯衣小儿当殿坐”,并解释说:“绯衣”即裴,“一片火,两片火”即炎,“小儿”即子隆(裴炎的字),“当殿坐”自然是当皇帝了,因此激起了裴炎的反心。又据说裴炎给徐敬业的信中只有“青鹅”两个字,被武则天猜出谜底,是“十二月(青),我自与(鹅)”,也就是裴炎将于十二月在朝廷发动政变,以应扬州军事。又据《新唐书》,裴炎的计划,原本是打算趁武则天游龙门时以兵执之,逼她交出政权。只是因为天不作美,大雨不止,这个计划一直无法实施。这两种说法都被司马光驳回,请参看《考异》。

[41]裴炎要表现宰相风度的说法来自司马光,原文为“炎欲示闲暇,不汲汲议诛讨”。

[42]刘仁轨与武则天的关系,请参看雷家骥《武则天传》。

[43]见《资治通鉴》卷二百三光宅元年二月条。

[44]所派专人即时任礼部尚书的武承嗣,玺书内容《新唐书·刘仁轨传》不载,见《旧唐书·刘仁轨传》及《资治通鉴》。

[45]见两《唐书》之裴炎传、刘仁轨传。另,《资治通鉴》卷二百八神龙元年三月条称:中宗下令恢复文明元年以来破家子孙的资荫,但明确指出“唯徐敬业、裴炎不在免限”。为裴炎恢复名誉要到睿宗时代。

[46]似乎很少有人从这个角度去看裴炎,郭沫若更是认定裴炎自己想篡夺皇位,甚至指控裴炎不但与徐敬业勾结合谋,而且李贤之死也是他的主使。这种说法不但毫无根据,而且逻辑不通。历史如果也可以这样研究,那就没有学术可言。请参看胡戟《武则天本传》及所引郭沫若文。

第四章

[1]见《新唐书·则天皇后传》,《资治通鉴》卷二百三光宅元年十二月条《考异》所引《唐统纪》。

[2]司马光即持这种观点,《资治通鉴》卷二百三光宅元年十二月条《考异》。但也有学者认为可能,这里不讨论。

[3]见两《唐书》之刘祎之传,《资治通鉴》卷二百四垂拱三年五月条。

[4]见《新唐书·刘祎之传》,《资治通鉴》卷二百三垂拱元年三月条。

[5]见两《唐书》之刘祎之传,《资治通鉴》卷二百四垂拱三年五月条。

[6]李孝逸事诸说不一,本书据《资治通鉴》卷二百四垂拱三年十月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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