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7章(1/3)
作品:《世界穿梭》方立安带着狗蛋在府城呆了六年。>
六年的时间, 说长不长,说短不短。>
如果说有什么难忘的回忆,大约就是刚住下的那两年,那时候为了合理谋生, 也为了多攒点钱,方立安没日没夜地做烧饼拿去卖。>
冬天还好,黄橙橙的炉火明亮温暖,春秋只能算将就, 至于夏天……那滋味跟把人架在火上烤也没什么区别。>
闷热的天气里,便是坐着不动都要流一身汗, 更何况一刻不停地围着火炉打转。手臂要伸到火炉里, 将烧饼贴到火炉内壁上,等火候到了,再用火钳取出来。三伏天前后, 那汗都是论斤淌的,整的人差点脱水。>
也就是这段时间, 让方立安的皮肤变得粗糙不已, 眉眼间,属于女儿家的精致越来越少。>
纵是后面烧饼做的少了, 天天窝在家里抄书, 也没有恢复成当初的模样。>
做烧饼苦是苦了点,但方立安惯会苦中作乐, 自称李大郎, 又一天到晚琢磨着是不是给狗蛋改个名儿, 觉得叫李松也未尝不可。习武的话,她自个儿就是现成的老师,说起来,她还可以教他打虎呢。>
这个不算好笑的笑话,陪伴她度过了两个火炉中的盛夏。>
至于狗蛋,可能前面几年过的太艰辛,其中以来到府城前的那段时光为最,以致于在府城的每一天,狗蛋都觉得幸福的无与伦比。>
每一天都是值得怀念的一天。>
阿姐给他做了红烧肉。>
阿姐给他炖了冬瓜排骨汤。>
阿姐给他两文钱去街上买冰糖葫芦。>
阿姐送他去府学读书认字。>
学会了写“阿姐”两个字,阿姐奖励了他一套文房四宝。>
阿姐买了红纸让他写对联,歪歪扭扭的字贴在门上,不好看,但他真心欢喜。>
……>
从六岁到十二岁,府城——有生之年,最幸福时光。>
六年的时间,家里置办了许多东西,搬家的话,不可能都带上。>
重要且不显眼的东西放在空间,不重要的、显眼的,捡常用的系了四个包袱,主要是换洗衣物。>
除此之外,还有两大箱书,这才是重中之重。>
这些年,方立安抄的书没有一百,也有八十,算得上一笔不菲的资产。里面大部分都是狗蛋以后用得上的,当然得带着。>
家里的东西全部收拾妥当,方立安便绕路去了东市。行李太多,人力不够,她打算租个驴车。>
马太贵了,用着招摇,小毛驴就很好。>
方立安拉着驴车回家,很是赚了一波眼球,直到关了门,外头还有好事者来回张望。>
所以说想搬家呢,总是有人窥探,烦不胜烦。>
她把行李搬到车上,准备了人和驴的干粮,等狗蛋放学,明天早上城门大开便可直接走人。>
小院子暂且这么放着,哪天回来也好落脚。这时候急卖,不说卖不出价钱,买家也不好找,最关键的是,方立安并不想被大家追着问,为什么要卖房子,为什么要走。>
跟不在一个频道上的人说话,鸡同鸭讲,费心费力,没那个必要。>
方立安离开这里,并没有处的要好的街坊邻居需要告别。从前,她想的是,如果她跟男人处的好,等大家知道了她的真实性别,只怕要被那些男人们的媳妇砸臭鸡蛋。如果跟女人处的好,她极有可能活不到现在。>
事实就是如此,女人里头,除了爱好八卦、喜欢做媒、上了年纪的大婶子,没人会跟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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